根据《广东省精准医学应用学会分会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分会管理规定》),规范分会筹备工作,制订以下工作规则:
一、自本会理事会(或常务理事会)批准分会成立申请之日起,即进入新建分会筹备阶段,适合本工作规则。
二、由本会与发起人共同组成分会筹备组,共同推进分会组建工作,并向本会及时报告工作进度。
三、分会组建工作应在自批准之日起半年内完成,并召开成立大会,否则即自动取消成立资格。
四、分会筹备工作一般分三个阶段进行:
(一)第一次筹备会议阶段
1.参会人员:本会秘书长及其他领导、筹备组人员。
2.会议内容:商定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委、委员单位及分会规模,必要时可以民主推荐的形式产生主委、副主委单位。
3.委员单位的委员人选原则上由委员单位自行提出,筹备组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商议推荐委员人选。
4.会议形成会议纪要,参会人员签名后交本会备案。
5.筹备组需将商定的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委及委员候选单位名单经分会牵头发起人签名后,报送本会审核。经本会会务会议审核通过后,由本会向有关单位发出《委员推荐函》和《委员推荐表》。分会发起人应协助本会向有关单位送达推荐函。
(二)第二次筹备会议阶段
1.参会人员:本会秘书长及其他领导、筹备组人员,必要时可增加委员候选人参会。
2.会议内容:根据委员推荐函收集情况,商定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委及委员候选人的人选名单;商定成立大会时间、地点、经费筹集等具体事宜。
3.会议形成会议纪要,参会人员签名后交本会备案。
4.筹备组将商定的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委及委员候选人名单经分会牵头发起人签名后,报送本会审核。经本会会务会议审核后,正式行文确认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委及委员,主送新建分会,抄送各有关单位。
(三)成立大会阶段
1.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委及委员人选经本会审核确认后,筹备组应按照第二次筹备会议商定的成立大会时间,按时召开成立大会。
2.筹备组应制订成立大会方案,包括但不限于:议程草稿、会议地点、邀请人员名单、参会人员范围、邀请媒体单位、材料目录、经费预算、经费来源、工作分工等,如同时开展学术论坛类的活动,需同时确定专家名单、演讲题目等。成立大会方案需报本会审核确认后,方可按照大会方案开展相关工作。
3.会议通知、邀请函由本会按照审核通过的成立大会方案正式行文和发送。
4.会务保障工作由本会牵头、筹备组,特别是发起人牵头单位全力配合,根据大会方案制订细致的会务保障方案,明确人员分工,包括但不限于:会场准备、会议资料(包括会议手册)、讲话稿、主持稿、新闻通稿草拟、会议VI设计与制作、证书制作、人员邀请、媒体组织、报到、食宿、交通、劳务费、赞助商对接等。
5.成立大会所需经费以定向赞助为主,由分会联系落实赞助方,由本会与赞助方签订协议,赞助费划入本会账号,由本会统一管理,用于成立大会的费用支出。
6.成立大会VI设计由本会牵头负责,按照本会的VI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和制作。
7.会议议程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:
主持人:学会秘书长
(1)由秘书长宣读分会成立文件、宣读主委、副主委、常务委员名单。
(2)分会主委致辞,介绍分会成立情况。
(3)学会领导讲话。
(4)嘉宾致辞(按照先机构后机关、级别由低到高的顺序进行)。
(5)按照副主委、主委、荣誉主委、荣誉顾问顺序颁发证书。
8.成立大会结束后,分会应形成会议纪要报本会备案,并按照《分会管理规定》,认真做好分会的各项工作,切实加强分会建设。